双氧水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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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

双氧水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双氧水采购项目(DYYY2021-0815),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

一、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双氧水采购,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50%双氧水(过氧化氢)

2、招标数量:根据生产需求,每周或每10天300吨为一个供货周期 ,实行按周期定价机制。

2、技术要求:按GB/1616-2003中规定的要求执行

3、交货期:2021年8月20日开始按买方要求均衡供货

4、交货地点:采输卤车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双氧水生产单位或者经销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截图,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日在该网站复核结果作为评审依据。截图至少包含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营业范围等评审要求的所有信息。

2、制造商须具备包括双氧水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经销单位须具有包括双氧水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和双氧水生产单位的委托授权经销证明。

2、投标人或所投货物生产厂家近三年(指201 8 年 6 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

3、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网页截图(登录“信用中国”网站,选择“信用服务”,在“信用分类查询”中选择查询);

4、投标人需提供单位股权关系证明(可登录“企查查”网站选取相应内容截图证明,方式不限),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限其中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5、能够按国家危险化学品运输规定满足运输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质量验收及结算要求

1、双氧水(过氧化氢)50%; 

2、货物重量必须以需方的过磅单为准;质量以每一车需方的化验单为准,含量50%时按照合同价格结算,(合同吨价x净重);50%<含量45%时按照折算价格结算(吨价÷50%×化验结果);低于45%直接退货,费用由供方承担。

3、供方按照指定数量、指定规格、送到指定地点,一票制到厂(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投标报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请于2021年8月15日至2021年8月18日17:00前,通过网上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

2、网上投标方式:

①隆道云平台报价: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的电子招投标平台正式在隆道云上线,新用户登陆隆道云注册:www.longdaoyun.com —点击右上角【免费注册】选择“供应商”—填写信息完成注册—登陆账户点击右上角“进入工作台”,再进入右上角“用户中心”完善“我的信息”和“企业信息”,在“资质认证”上传营业执照即可。如有疑问请联系必联隆道云客服400-0118-000接通按1选择供应商服务(已注册请忽略)

②电子邮箱报价:将报价单发送至dyzy009@163.com

3、在线报名填写完成后将营业执照、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应本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投标人股权关系证明(加盖公章)、业绩合同,(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添加进一个压缩包,以单位全称+项目简称+命名压缩包)发送至dyzy009@163.com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报价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4、各投标人务必确保投标报价成功,因未投标成功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报价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网上(隆道云、电子邮箱)投标报价,截止2021年8月18日17:00前;

2、逾期未报价的不予受理。

3、中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支付履约保证金贰万元,否则不予签订合同;中标人不签或不履行合同的,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我公司项目招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鲁盐集团隆道云招标采购平台、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13625387897

地 址:泰安市大汶口工业园区

附件:电子邮箱投标报价书












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

双氧水采购投标报价书


投标单位

                               (加盖公章)

投标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投标报价

  /

1、双氧水(过氧化氢)≥50% 

2、货物重量必须以需方的过磅单为准;质量以每一车需方的化验单为准,含量≥50%时按照合同价格结算,(合同吨价x净重);50%<含量≥45%时按照折算价格结算(吨价÷50%×化验结果);低于45%直接退货,费用由供方承担。

3、供方按照指定数量、指定规格、送到指定地点,一票制到厂(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报价时间:2021年8月  日

联系电话:0538-8160666

地址:泰安市大汶口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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