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岱岳制盐园区供热项目(二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岱岳制盐园区供热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山东岱岳制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山东岱岳制盐园区供热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泰安市大汶口石膏工业园区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1日-2023年4月17日(公示二十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45580364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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